传票上门显执行威慑,多年款项一次性结清
2026-03-23 17:35:15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朱铭章 彭晶晶 | 点击量:7787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朱铭章 彭晶晶)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平江县人民法院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,以高效执行传递司法温度。近日,该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
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。经审理,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向李某支付货款8000余元。判决生效后,王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,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、车辆等财产线索开展全面查控,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。后又多次联系王某,其始终避而不见,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。
春节前,该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,执行团队专程前往王某住所地上门查找,王某仍未在家,在电话沟通后依旧仅作口头还款承诺,执行干警遂依法在其住所张贴传票,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。
传票张贴后不久,王某的儿子得知此事,因担心父亲拒不履行义务会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,影响个人征信与家庭生活,主动与申请人李某取得联系,一次性将全部案款转账支付完毕。随后,李某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此案的顺利执结,是平江法院强化执行威慑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体现。下一步,该院将持续紧盯小标的涉民生案件,刚柔并济用好执行措施,切实把胜诉当事人的“纸上权益”兑换成“真金白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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